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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明义:我与红十字一路同行
时间:2015-01-07 作者: [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 收藏]

 在纪念中国红十字会成立110周年之际,非常感谢中国红十字会给我一个机会讲讲我与红十字会的故事。在我的眼里,映衬在象征着纯洁与神圣的白底之中的红十字,恰如人生的坐标。20多年前,我把人生的坐标与红十字复合在一起,确立了自己的人生定位——与红十字一路同行。红十字给予我精神力量,让我内心充满了激情,伴着热血在涌动、在奔放。尤其是当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同样的人生,我们心连心、手挽手、肩并肩,接力梦想,传递博爱,大家汇聚起来的那一股股激情,足以排难化险,足以感天动地。

  记得那是1990年的一天,齐大山铁矿号召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我第一个报了名。也是从那一年起,我与红十字相携相伴一直走到了今天。自1990年至2014年的15年间,我从每年献一次血到每年按国家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献两次血,共献血60000多毫升。如今,我已经收藏了50多本无偿献血证书,它们一次次地见证了我与红十字作出的那个无悔无憾的人生约定。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用行动守候着我的人生信念。自20015月,我加入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队伍,从成为鞍山市第一批接受样本采集的捐献志愿者起,又先后成为第一批参与社会募捐活动的志愿者,第一批血小板捐献志愿者,第一批眼角膜和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为全力弘扬红十字精神,我担当起了鞍山市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俱乐部主席的责任,承担起了矿山红十字志愿者急救队队长的职责,还发起成立了鞍山市红十字遗体(器官)捐献者俱乐部。

  在我不遗余力地倡导下,参加血小板捐献的志愿者达2000多人。目前,参加郭明义爱心团队捐献造血干细胞样本的志愿者已有3500多人,如今在我的队友中已经有许平鑫、张伟和吴雪荣3人成功捐献;参加遗体(器官)捐献的志愿者达到1000多人,我的妻子、妹妹和妹夫也成为了其中的一员;参加无偿献血的志愿者超过1800人;参加社会公益捐款活动的人员超过15000人。在他们中间,我担当了一个发起者、倡导者和组织者的角色。我和大家在奉献社会的同时也从中享受到了人生的快乐。

  现在,在我发起的爱心团队里,有来自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的140多万名志愿者,在他们中间,我见证了许许多多感人的事迹。2012218日凌晨,一个年仅49岁的郭明义爱心团队队员,因病医治无效在鞍山市曙光医院去世。临终前,她作出了人生的最后一项重要决定——捐出角膜,给世界留下光明。她成为了鞍山市红十字会接受的第二位眼角膜捐献者。这位叫“光明”的队友,生前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但她却用自己的眼角膜救助了那些需要光明的人。那天,“光明”25岁的儿子眼含泪水,默默地守在妈妈床前,对现场的红十字工作人员说:“我的妈妈很伟大,我也愿意成为一名红十字志愿者。”

  多年来,我只是作了一些平凡的小事,尽了一点应尽的义务,各级红十字组织却给了我很多很高的荣誉,授予我全国红十字志愿者之星等称号。这些荣誉应该属于我的队友“光明”,应该属于我们爱心团队这个群体,应该属于所有传递与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的人们,我为自己属于他们中的一份子而骄傲和自豪。

  (作者系鞍钢矿业公司职工、红十字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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