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概况 > 红十字知识
38:如何向中国红十字会捐赠款物
时间:2013-12-13 作者: [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 收藏]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答:(一)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三)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拨款。
  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区别?
  答:(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1、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2、宗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
  3、关系:县级以上按行政区域建立地方各级红十字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全国性行业根据需要可以建立行业红十字会。
  (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1、属性: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为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非营利性民间公益团体。
  3、宗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致力于改善人的生存与发展境况,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促进世界和平与社会进步。
  4、关系:上级主管单位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全国各级红十字会没有隶属和业务关系。
  三、中国红十字会手机短信捐款号码?
  答:10699993
  四、《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主要指那些?
  答: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接收捐款的渠道?
  答:1、银行捐赠;2、邮局捐赠;3、网上捐赠;4、手机短信;5、现场捐赠。
  六、捐赠物品的价格如何认定?
  答:以捐赠物品的社会公允价格作为捐赠价格的认定。
  七、社会募捐的原则是什么?
  答: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您是第 个访问者
版权所有:www.288-563.com 地址:镇江市运河路81号  邮编:212003  
技术支持:南大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苏ICP备10205253号-1
建议使用 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