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国家委员会")获批成立。牵头单位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其他成员单位有:全国人大法工委、外交部、司法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国家文物局、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委法制局。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秘书处依据章程和实际需要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全体会议或小组会议。
中国国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就涉及国际人道法的重大问题研提对策建议,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等传播和实施国际人道法的活动,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等参与国际人道法事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