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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中国红十字会的会员
时间:2013-12-13 作者: [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 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本章程,交纳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红十字会。
  红十字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个人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所在地基层红十字组织批准,报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成为红十字会会员;对红十字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可以直接吸收为会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加入红十字会,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批准,发给证书和标牌,成为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团体会员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红十字会工作。
  会员的权利: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活动、会议及专业培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佩戴红十字标志;有退会的自由。
  会员的义务: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按期交纳会费;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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